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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新标准出台

1789 2015-06-11

       近日,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《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》《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制定了医疗器械新的收费标准,也是自1995年以来首次调整药品注册收费标准。

 



       药品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是国际通行做法。此前,我国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由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于1995年制定,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未收费。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,此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的。新收费标准虽然有了大幅度提高,与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收费标准相比依然较低。以新药注册收费为例,调整后的国产新药注册申请收费标准为62.4万元人民币,相当于澳大利亚收费标准的64%、加拿大的35.5%、美国的5.2%、日本的33.7%。